各市州体育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省内各大专院校工会、中央省属厂矿企业工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甘肃省全民健身实施计(2016-2020年)》,活跃和丰富全省广大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展示广大群众健康向上的生活风采完善全民健身体系。积极倡导健康广场舞、文明广场舞,进一步推动广场舞运动的规范化。结合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中国社体指导员协会《全国广场舞大赛竞赛规程的通知》要求,甘肃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定于2020年1月4日-5日举办甘肃省第二届民族广场舞大赛。为办好本次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甘肃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定西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渭源县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渭源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三)协办单位:
渭源县体育运动中心
二、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1月4日早晨,09:00至12:00报到;
下午14:00至17:00彩排熟悉场地;
下午19:00-21:00比赛;
1月5日上午09:00至12:00比赛;
下午14:00以后离会。
地点:渭源县体育馆
三、乘车路线:
火车、高铁至渭源站,组委会安排接站。
四、参赛单位:
各市州体育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省内各大专院校工会、中央省属厂矿企业工会均可组队参赛。各单位将报名表(附件)于12月20日前发至邮箱499679105@qq.com
五、比赛项目
自选套路:各参赛队自行创编或选编具有民族特色的广场舞。
六、参赛要求
(一)专业(职业)舞蹈演员、高校艺术舞蹈类专业学生不得参赛。
(二)每队设领队、教练各1人,上场比赛队员12-18人,性别不限(鼓励男性参加)。如表演形式为锅庄舞,上场队员不超过40人。
(三)参赛选手年龄须为1959年1月1日后出生者。
(四)各参赛队自行购买保险,签署《责任书》,否则不予参赛。比赛期间因参赛者身体健康等原因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组队单位或参赛者本人负责。
七、竞赛办法
(一)评判规则
执行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定的《全国广场舞竞赛规则》。
(二)评分办法
1.各参赛队抽签决定出场顺序,裁判员现场评分按成绩排定名次。
2.参赛队参加自选套路比赛。
3.违反竞赛规程的参赛队,取消比赛资格及成绩。
(三)其他要求
1.各参赛队自选套路形式不限,时间为3分至4分30秒。
2.音乐使用U盘存储上交,需自备一个音乐备份,U盘放到信封里,信封正面清楚地标市州广场舞队队名、联系人、联系方式、音乐名称和时长。
3、音乐录制须达到专业化水准,如因参赛队音乐制作问题导致在比赛时出现音乐播放不清晰或意外中断、终止等问题,由参赛队自行负责。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比赛分别设一等奖三名、二等奖五名、三等奖若干。另设:团队风采奖、优秀编排奖、最佳创意奖、最具特色奖、优秀组织奖、体育道德风尚奖。所有获奖者颁发证书、奖杯。一等奖奖励广场舞音响一个、培训音响5个;二等奖奖励广场舞音响一个、培训音响3个;三等奖奖励广场舞音响一个、培训音响1个。单项获奖者奖励培训音响1个。
(二)根据甘体群〔2015〕34号《甘肃省体育局关于申请特批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通知》规定,一等奖获得者可申请特批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颁发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
九、裁判和仲裁
比赛仲裁、裁判由省社体中心统一选调。
十、费用
参赛人员食宿由大会统一安排,费用由大会承担。各参赛队交通费自理。
联系人:龙 焘 电 话:0931-8812737
联系人:阳 霞 电 话:18609314833(微信同号)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积极组队参加。各参赛队伍自行购买保险,报到时签署免责声明。
(附件请登录甘肃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http://www.gssstzx.com)
甘肃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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