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省健身气功裁判员精英提高班的通知
各市州体育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兰州新区教育体育局、甘肃矿区体委、省内各大专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提升健身气功竞赛组织水平、加快裁判员队伍建设,根据我省健身气功赛事活动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举办一期健身气功裁判员精英提高班,具体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甘肃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二、承办单位
甘肃省健身气功协会
三、协办单位
天水市麦积区体育发展中心
四、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5月7日-10日(7日报到,10日离会)
地点:天水市麦积区陇昌路11号(天水火车站对面)东安快捷酒店一楼大厅
五、培训教师
由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推荐专家任教。
六、名额分配
(一)各市州选派在基层一线服务的健身气功社会体育指导员3名;
(二)长期配合省社体中心工作的省内大专院校(培训基地)各推荐1名。
七、报名条件
(一)年龄不得超过55岁(1966年以后出生)
(二)能够随机演练总局推广的3套以上健身气功功法,长期在基层一线健身气功健身站点服务,具有健身气功一级以上或被评为年度优秀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三)热爱裁判工作,在健身气功站点长期服务,具有一定的裁判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身体健康,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省内大专院校推荐人员以是否开展健身气功进校园,是否长期配合省社体中心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交流、赛事工作为依据。
(五)曾获得2019年全省健身气功裁判员国家一级、二级的人员名单(附件1),根据自己情况前往参加,不占各市州和省内大专院校推荐人员名额。
八、培训内容
(一)培训内容
理论:《健身气功竞赛规则》《裁判法》
技能:国家体育总局编创推广的健身气功功法技术、裁判现场模拟。
(二)培训方式
集中培训
九、培训考核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裁判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条款,培训人员经基础理论、功法技术、裁判现场模拟和品行鉴定,并结合学员日常参加健身气功赛事活动实际工作经验颁发裁判员证书。
十、相关要求
(一)报名
各市州体育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兰州新区教育体育局、甘肃矿区体委、省内各大专院校按照培训条件要求,认真填写参加学员名单,务必于2021年5月6日前填写报名表(附件2)加盖公章以扫描件和电子版文档形式上传839827196@qq.com邮箱。5月7日下午14:30至20:00到天水市麦积区陇昌路11号(天水火车站对面)东安快捷酒店一楼大厅报到。联系人:刘举斌,联系电话:13919101621
(二)注意事项
1.参加培训请自行携带练功服和器械;
2.参加培训的学员身意外险省社体中心统一办理;
3.参加培训学员报到时需填写全省健身气功裁判员精英提高班安全责任承诺书一份;
4.请培训学员严格遵守培训班各项纪律,履行学员义务,如因违反培训班纪律,造成的问题及损失由个人承担,主办承办单位概不负责。
十一、培训经费
培训期间学员食宿费、场地费、培训费、保险等由甘肃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统一负责,学员差旅与交通费等自理。
甘肃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2021年4月22日
附件1:2019年健身气功裁判员名单附件1.docx
附件2:健身气功裁判员精英提高班报名表附件2.docx
地址:兰州市金昌南路332号省社体中心办公楼 电话:0931-8817627 传真:0931-4810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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