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甘肃省健 身气功协会关于评选表彰全省优秀 健身站点及先进个人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更新于:2018/9/12 10:08:41 阅读:
各市、州体育局,各企业(行业)体协,各高校:
近年来,甘肃省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和甘肃省健身气功协会在各市州体育部门大力配合下,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及《全民健身计划》,严格按照《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健身气功管理办法》开展工作,努力推进全民健身和健康中国两大国家战略,取得了突出成绩。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全民参与运动健身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省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和省健身气功协会决定表彰一批全省优秀健身站点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
(一)评选范围及数量
1.各市、州县区上报2个优秀站点,3名一线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各企业(行业)体协,各高校上报1个优秀站点和2名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
2.省中心根据上报资料进行审核。
(二)评选条件
1.优秀健身站点评选条件
①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②在本地区开展社会体育工作方面有较强的影响力。
③近五年内本站点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重大问题。
2.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①政治立场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素质,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作风正派。
②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业务素质高,具有较好的服务意识,工作成绩显著,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方面有较强的影响力。
③热爱社会体育事业,身体力行,积极指导群众以健康科学的方式锻炼身体,支持社会体育工作全面开展,为本地区健身事业不断发展做出显著成绩。
④是二级以上且在一线从事5年以上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
⑤无违法违纪问题。
二、评选程序
评选表彰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择优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评选制度,即实行初审和复审两次审核,分别在甘肃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下设省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和甘肃省健身气功协会网页公示。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面向基层。重点向长期工作在一线站点、工作条件艰苦、工作难度大、成绩突出的单位和同志倾斜。获得过全国和全省群众体育先进表彰的站点和个人将不再参加本次推荐工作。
(二)坚持评选标准,严把质量关。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认真做好把关工作,坚持以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推荐的典型要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和示范性。实行自审负责制,严把政治关、条件关、事迹关、廉政关,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杜绝带“病”推荐、参评。
(三)严肃评选工作纪律。严把事迹材料审核关,认真处理群众举报,杜绝暗箱操作。在评选过程中,对推荐对象存在争议的,推荐单位应认真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如不及时反馈意见,将取消该对象的资格。根据工作需要,协会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适当方式对拟推荐对象进行实地考察。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所在市(州)、县(市、区)推荐对象的评选资格和相应的推荐名额。
(四)请于2018年9月20日前将纸质版资料发送至甘肃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四、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为主,由甘肃省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和甘肃省健身气功协会分别进行表彰。对评选出的“全省优秀健身站点” 颁发奖牌,“先进个人”颁发证书。
联系人:王晨懿 电话:0931—4810562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金昌南路332号
邮 箱:1061804690@qq.com
附件:1.全省优秀健身站点推荐审批表
2.全省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甘肃省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 甘肃省健身气功协会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