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体育局,甘肃矿区、大专院校、健身俱乐部等相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体育经营市场秩序,全面推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体育行业资质准入制度,规范其行业行为和提高从业教练队伍的专业技能水平,保障体育健身场所有序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一期跆拳道项目初(中)级国家职业资格认证鉴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网络报名:2017年7月5日至14日
报到:2017年7月15日14:30
鉴定:2017年7月20日至21日
地点:兰州市七里河区龚家湾兰州工业学院
二、举办单位
甘肃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甘肃省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三、培训单位
甘肃省跆拳道拳击运动协会
四、鉴定方式
考试采用笔试(闭卷)和技能考核的方式,试题由国家体育总局题库抽取;技能考核根据初级考核标准由考评员进行统一考核。
五、考评人员
由举办单位选派获得国家职业鉴定考评资质的人员担任。
六、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条件之一者)
(一)具有一定的跆拳道专业技术基础,各健身场所和跆拳道俱乐部从业人员,从事或准备从事跆拳道教学指导工作的人员,经本次初级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二)已取得体育中等专科以上学校相关运动项目毕业证书,经本次初级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中级(具备条件之一者)
(一)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次中级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二)取得二级(包括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至少一年,经本次中级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三)高等院校体育专业专科以上,从事相关运动项目,经本次中级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的。
七、考核发证
对参加培训考核鉴定合格者,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体育总局统一颁发跆拳道社会体育指导员初(中)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培训不合格的,不予发证。
八、相关费用
(一)鉴定收费标准:甘发改收费〔2016〕945号文件执行初级315元 ,中级355元 ;
(二)鉴定费由甘肃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收取;
(三)交通、食宿等费用学员自理。
九、报名办法与有关要求
报名人员请于2017年7月4日至11日前登陆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网络管理平台(http://www.sportosta.org.cn/ost/homePageAction.do?method=init&orgname=甘肃&ipflag='0')自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十、报到时间、地点与相关要求
学员请于7月15日下午14:30到兰州市七里河区龚家湾兰州工业学院报到,报到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一)网站《考生报名表》;
(二)身份证、学历及其它相关证书原件;
(三)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审批登记表(电子版可从甘肃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十一、注意事项
(一)学员须自行办理培训鉴定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学员须自备跆拳道服;
(三)联系人:刘举斌 0931-8817792 13919101621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关于举办2017年甘肃省第一期跆拳道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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