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体群〔2015〕10号
各市、自治州体育局:
根据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国百城千村健身气功交流展示系列活动的通知》精神,经研究,本年度将在全省举办全国百城千村健身气功交流展示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举办时间与地点
2015年4 月中下旬国家体育总局主管部门将分别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和湖北省随州市分别举行全国“百城”和“千村”健身气功交流展示系列活动启动仪式。
我省将于5月分别在陇西县和高台县举办全国“百城”和“千村”交流展示系列活动甘肃启动仪式。各市州于5月至10月自行组织举办本区域的健身气功交流展示活动。
二、主承办单位
系列活动主办单位为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甘肃省体育局,承办单位为举办地体育主管部门。
三、展示功法与形式
系列活动展示的功法仅限于国家体育总局推广的九种健身气功。展示活动既可单独举行,亦可与大型群体活动或当地文化旅游活动结合举办。
四、宣传内容与口号
贯彻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打造健身气功活动品牌。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推广普及健身气功,共筑伟大复兴中国梦。落实《健身气功发展规划》,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体育无处不在,运动无限精彩。崇尚科学 文明练功,你我同行 收获健康。
五、相关要求
(一)各地要加强对百城千村系列活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安排,注重实效,结合现场推广教学或体质监测等活动,力求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不断扩大活动规模和影响。
(二)各地要加强农村地区交流展示活动的组织,以此推动千村活动在乡镇农村的广泛开展,以使惠及更多的农村健身气功爱好者。
(三)各地要加强对百城千村活动的宣传,广泛宣传报道本区域开展活动的情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请各市州于5月31日前将本区域的活动方案;于10月20日前将相关活动的文字与图片等资料报送至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健身气功部。以择优推荐参加国家体育总局主管部门组织的评选活动。本次活动的开展情况将作为本年度全省健身气功工作考评的主要内容。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晨懿 电话: 0931-8816370(传真)
Q Q 号码:1061804690 电子邮件:1061804690@qq.com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332号 邮 编: 730030
甘肃省体育局
2015年4月10日
抄送:国家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省委610办公室,陇西县体育运
动中心,高台县社会体育运动中心。
甘肃省体育局办公室 2015年4月10日印发
地址:兰州市金昌南路332号省社体中心办公楼 电话:0931-8817627 传真:0931-4810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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