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社体〔2015〕6号
关于举办全省滑雪项目社会体育指导员
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暨鉴定
通 知
各市州体育局、相关滑雪场: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滑雪场所的安全管理,提高相关从业人员技能水平,按国家对滑雪等高危体育项目的管理规定,经营场所须配置具有国家职业资格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得少于5名的规定。为此,经省体育局批准,定于近期举办全省滑雪(初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省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
二、时间与地点
培 训:2015年3月10至13日(共4天)
鉴 定:2015年3月14日(共1天)
地 点:嘉峪关悬臂四季滑雪场
三、培训鉴定内容
(一)培 训:依据《全国滑雪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标准培训大纲》进行公共理论、专项理论和专项技能培训。采取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
(二)鉴 定:理论考试采取笔试(闭卷)方式,试题由国家体育总局题库抽取;操作技能根据初级考核标准,由考评员统一考核。理论或技能只有一科合格者,合格科目成绩两年内有效,补考时该合格科目可以免试。
四、培训鉴定人员:均由国家体育总局主管部门委派具有高等级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资质的培训师和考评员担任。
五、培训鉴定对象
(一)各经营场所从业或从事滑雪教学指导,经本次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的人员;
(二)连续从事该项目教学指导一年以上,经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的人员;
(三)尽可能优先推荐雪场所在地户籍的人员。
六、职业资格证书:凡鉴定考核合格者,将获得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滑雪项目)》。
七、报 名:以各滑雪场为报名单位,于3月4日前将《考生信息表(附件1)》和本人蓝底2寸免冠近照(30—60kb)发送至wdgz123123@163.com。如逾期不再予受理。
八、培训鉴定费
(一)培训费:共1800元(含考评员聘请、培训师授课、教材、场地雪具租赁与市内交通等);
(二)鉴定费:290元(甘发改〔2012〕23号文件规定标准)
(三)学员交通与食宿等费用均自理。
注:宏大宾馆标准间为120元∕间(含早餐)
九、报 到
(一)请学员于3月9日自行前往嘉峪关宏大宾馆报到(地址:嘉峪关市五一南路2008号 电话0937-6306688)。
(二)报到时请携带《培训班报名表》(附件2)和《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审批登记表表》(附件3)各壹份与本人身份证及学历相关证书原件。
注:附件表格均可从甘肃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网址:www.gssstzx.com)
(三)报到时缴纳培训与鉴定费。
十、要 求
(一)学员须自行办理培训鉴定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学员须出具县级(含)以上医院的健康证明。
十一、联系方式
(一)省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联系人:芦湘珺 0931-8817792 13919783135
(二)嘉峪关悬碧四季滑雪场
联系人:倪学清 18393970777
请各市州体育主管部门督促本区域滑雪经营场所选派人员参加培训,以确保我省滑雪场所行政许可工作的顺利实施。
附 件 1. 《考生信息表》附件1 考生信息表.xls
2. 《2015年滑雪项目(初级)国家级职业资格培训报名表》附件2-3.doc
3. 《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审批登记表表》
甘肃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甘肃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 甘肃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2015年2月27日
抄送:甘肃省体育局。
甘肃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2015年2月27日印发
地址:兰州市金昌南路332号省社体中心办公楼 电话:0931-8817627 传真:0931-4810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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