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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锦鳞春杯”甘肃省第十七届钓鱼锦标赛总决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更新于:2017/9/15 16:14:39 阅读:

甘社体〔2017〕46号

甘肃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关于印发“锦鳞春杯”甘肃省第十七届

钓鱼锦标赛总决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钓鱼协会、各团体会员单位、钓鱼俱乐部等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锦鳞春杯”甘肃省第十七届钓鱼锦标赛总决赛将于2017年9月23日—24日在天水市麦积区举办,现将竞赛规程印发你们,请积极报名参赛。

附件1.“锦鳞春杯”甘肃省第十七届钓鱼锦标赛总决赛竞赛规程

2. 团体决赛名单

3. 个人决赛名单

4. PK淘汰赛比赛规则和判罚条例

5. 总决赛报名表

附件请在甘肃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网址链接: www.gssstzx.com

总决赛附件.doc

甘肃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2017年9月14日

附件1

“锦鳞春杯”甘肃省第十七届钓鱼锦标赛

总决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甘肃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天水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甘肃省钓鱼协会

天水市体育局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

三、冠名单位: 锦鳞春钓具有限责任公司

四、协办单位:天水九华山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五、媒体支持:CAA钓天下、中国钓鱼电子刊、湖南卫视快乐垂钓频道、博鱼天下电子刊、甘肃省电视台新体育栏目、天水电视台及天水在线。

六、竞赛时间:2017年9月23日—24日

七、竞赛地点:天水市麦积区九华山渔乐园(甘泉镇峡门村)

八、参赛资格与名额

在各分站赛中入围前8名的团体和前33名的个人获得参加总决赛资格。每个团体只允许更换一人,个人不允许更换。

九、竞赛项目

(一)3.6米手竿钓对象鱼

(二)4.5米手竿钓混合鱼

十、竞赛办法

(一)参赛运动员由组委会提供锦鳞春钓具有限责任公司赞助的纪念品,帽子、钓衫、鱼护、浮标一支,钓线一盒(价值1000元),赛日必须统一着装。进入32强PK赛运动员使用公铒。进入8强PK赛使用指定钓箱、指定钓竿、指定钓线、指定浮标、指定渔护,由锦鳞春钓具有限责任公司赞助。

(二)比赛共分两天进行。第一天进行团体决赛,3.6米手竿钓对象鱼(鲫鱼)两场,4.5米手竿钓混合鱼两场。第二天进行个人赛。个人赛采用淘汰与PK赛制,共六轮,第一轮进行淘汰赛。3.6米手竿钓对象鱼(鲫鱼)两场,每场60分钟,按积分排名,录取前32名进入下一轮;第二轮进行32强PK,录取前16名进入下一轮PK赛;第三轮进行16强PK,录取前8名进入下一轮PK赛,第四轮进行8强PK,录取前4名进入下一轮PK赛;第五轮进行4强PK,录取前2名进入终极PK;第六轮决出本年度个人总冠军。

比赛按轮次进行,每轮次分别由四位钓手为一组进行比赛,每轮两节,每节15分钟,比赛总尾数多的两位钓手,晋级下一轮比赛,总尾数少的两位钓手淘汰。

如选手两节总尾数相同,加时5分钟,鱼获多者胜出,若仍相同,进行金鱼制胜法。

(三)竞赛规则按照中钓协《淡水放养水域钓鱼比赛规则》执行。

(四)采用日瓦钓鱼软件或手工签进行抽签,凡是参赛运动员须持有省钓鱼比赛积分卡参赛,无卡者可在赛区办理。

(五)总决赛积分标准为:第一至八名分别积400分、300分、200分、180分、160分、140分、120分、100分,第九名以后积80分。

十一、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时间:2017年9月14日至9月20日下午16时。

(二)报名方式:参赛运动员并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将报名表、汇款凭证(照片)按要求发至电子邮箱 630833625@qq.com,以便组委会进行报名信息的再次确认。

(三)赛事服务费:个人每人200元,团体每队800元。

(四)缴费截止时间:2017年9月20日16时

(五)报名要求:报名时请认真填写报名表中姓名、年龄、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大会组委会电子信箱:630833625@qq.com

中国工商银行账号:6222022706004870531户名:毛栋

联 系 人:霍 凯 18294292876 ;0938-4993393

传    真:0938—4993395

(六)报名结束后,因个人原因造成未能按时参加比赛的,大会组委会将视为自动弃权,不予退还报名费。各运动员不得私自更换参赛者。

(七)报到地点:天水市麦积区甘泉镇峡门村九华山渔乐园

十二、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团体奖(每队四人):团体名次录取前十名。前三名颁发奖金、奖杯与证书;第四至十名颁发奖金。

奖金标准:冠军6000元;亚军4000元;季军2000元;第4名至10名每队600元

(二)个人奖:个人名次录取前16名。前三名颁发奖金、奖杯与证书;第4名至10名颁发奖金和证书。

奖金标准:冠军10000元;亚军6000元;季军4000元;第4名至10名每人800元;第11名至16名每人400元

十三、参赛费用

(一)参赛选手往返旅费和比赛期间食宿均自理;

(二)组委会免费提供比赛日午餐及饮用水。

(三)由大会组委会负责推荐具备相关标准接待单位,房间价格以报名当日报价为准。

(四)裁判长、分区裁判长、仲裁由主办单位选派,裁判员由赛区选派。

十四、成绩与积分查询网站

甘肃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钓鱼协会板块。

十五、免责声明:

凡报名参赛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参赛者须自行评估并风险自负。请参赛选手提前自行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七、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

附件2

团体决赛名单

成县钓协四队

绿野钓具队

临夏队

海马三队

四海传奇竞技一队

西和精美渔具一队

天水碧水钓具一队

临洮美人鱼一队

成县钓协一队

西北小帅俱乐部一队

庄浪墨方钓具队

金龙三队

临夏钓协一队

庆阳钓协基地一队

平凉钓协二队

西北小帅俱乐部二队

兰州海马四队

兰州海马二队

酒泉钓协五队

酒泉瀚海一队

海天一队

自由人三队

临夏国强钓具队

嘉峪关一队

附件3

个人决赛名单

龚小东   姜胜华   刘闻轩   司文博   王  晶

吴  松   徐江龙   牛志强   沈国强   赵  龙

高金楼   裴静宏   郑亚庆   胡  琨   丁  军

李墨刚   杨  军   朱建军   赵利江   谢  强

戴  龙   吴龙龙   梁建林   丁  勇   袁伟东

高浩竣   郭  凌   魏志龙   马  勤   马智源

张  涛   于  洋   陈保明   李  伟   刘前明

张  军   徐晓平   白晓鹏   何志勇   闰  鹏

陈  朋   王  宇   高  鑫   王  龙   赵  航

魏  鹏   张步国   杨新民   张月庆   何  键

张  涛   王庚云   苏宏海   赵盛隆   曹原生

张巨峰   陶荣全   刘  勤   田  忠   刘  强

孙存勇   李  哲   董  慧   冯永湘   胡  引

郭  庆   于学栋   宋忠庆   王立建   陈  凯

陈斌文   马兴忠   宋东阳   胡廷步   罗忠勇

郑  卫   程长生   陈长涛   王宗亮   吴  刚

阮正芳   徐大虎   吴银祥   李  冰   甘昱龙

李  全   郑洪武   王宗军   和  超   姜玉军

马广新   肖劲涛   范多强   刘晓劼   梁晓龙

宋生辉   闫  荣   龚德红   魏小亮   张万忠

附件4

PK淘汰赛比赛规则和判罚条例

PK淘汰赛除继续适用分区积极赛阶段的比赛规则外,特别强调两点:一是运动员入场应严格按照比赛流程进行,二是运动员赛前应按照裁判长的口令步骤进行。违规判罚按下列执行:

一、非规定时间有意使钩、漂入水者,罚减鱼获2尾;

二、钓具不符规定者,改正后方能继续参赛,罚减鱼获2尾;

三、钓饵不符规定,或除钓钩外钓具沾带饵料入水者,罚减鱼获2尾;

四、赛中,鱼获不慎掉在户外,未立即拾起入护者,罚减鱼获2尾,无效鱼不得入护,单个计量时段内入护一尾罚减鱼获2尾;

五、赛中在钓位上吸烟、使用手机、发声计时器者,罚减鱼获2尾;

六、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再将鱼获入护者,将该鱼获拿出,罚减鱼获2尾;

七、比赛中无意钓获鲢鳙鱼等不适宜垂钓鱼类和无效鱼未及时放生者,罚减鱼获2尾;

八、比赛中不按规定使用鱼饵或向他人索取、交换饵料者(串饵)取消比赛资格;

九、比赛中不按规定使用指定钓具者取消比赛资格(含钓钩下端至漂座距离小(0.60米者)

十、不听从裁判员号令,自行换位者取消比赛资格;

十一、有意作弊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干扰比赛正常进行者取消比赛资格,并上报甘肃省钓鱼运动协会给予追加处。

地址:兰州市金昌南路332号省社体中心办公楼 电话:0931-8817627 传真:0931-4810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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