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社体〔2014〕16号
甘肃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关于举办2014年游泳救生员暨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初级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体育局、游泳协会、游泳场(馆)、俱乐部、会所及水上游乐场所等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我省体育健身市场,加强经营高危性体育项目管理。经研究,定于近期在兰州举办游泳救生员与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初级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 间:
(一)培 训:2014年5月13日至17日
(二)鉴 定:2014年5月18日
二、地 点:省体工二大队全民健身中心综合馆
三、举办单位: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省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四、协办单位:省游泳协会
五、培训鉴定内容、方式
(一)培训依据本职业的《国家职业标准》进行,内容分为理论与技能操作两部分;
(二)培训采取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授课由取得国家职业资质的培训师执教;
(三)考试采用笔试(闭卷)和技能考核的方式,试题由国家体育总局题库抽取;技能考核根据初级考核标准由考评员进行统一考核,
六、培训与考评人员:由举办单位选派获得国家职业培训资格与鉴定考评资质的人员担任。
七、申报条件
(一)各游泳场馆从业专(兼)职救生与教练员,体育院校专项在校生与长期从事该项目健身指导人员;
(二)热爱游泳事业,身体健康,年龄在18~55岁,裸眼视力在1.0以上,矫正视力在1.0以上。初中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游泳技能(25米速度游男子20秒、女子22秒,并能够潜泳20米——蹬边出发)的人员。
八、考核发证
(一)对参加培训考核鉴定合格者,颁发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初级游泳救生员或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资格证书;
(二)凡本次救生培训合格者,可持资格证到省游泳协会申请由中国救生协会颁发的初级游泳救生员证书(须交纳50元救生员证书工本费)。培训不合格的,不予发证。
九、相关费用 :
(一)培训费: 400元;
(二)职业技能鉴定费: 220元。
注:按甘发改收费〔2012〕23号文件规定项目金额收取。
(三)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十、报名办法与有关要求
报名人员请于2014年5月5日至5月9日前登陆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网络管理平台(http://www.sportosta.org.cn/ost/homePageAction.do?method=init&orgname=甘肃&ipflag='0')自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并将《2014年游泳救生员培训班报名表》、 《2014年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报名表》、《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审批登记表》电子版,于2014年5月9日前,发至邮箱:wdgz123123@163.com。2014年5月13日下午14:00现场办理报到手续。
十一、报到时间、地点与相关要求
(一)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5月13日省体工二大队报到(地址:兰州市嘉峪关东路51号)。
(二)报到时请持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其它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四张蓝底小二寸照片(与网络报名照片一致),并缴纳培训费和鉴定费。
十二、注意事项
(一)学员须自行办理培训鉴定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学员须出具县以上医院的健康证明(无心脏病、皮肤病、癫痫病和游泳禁忌者)。
(三)学员须自带游泳装备;
(四)省职鉴站联系方式:
联系人:芦湘珺 0931-8817792 13919783135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2014年游泳救生员培训班报名表 附件1-3.doc
2.2014年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报名表
3.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审批登记表
(附件请登陆甘肃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http://www.gssstzx.com)
甘肃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甘肃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2014年4月28日
甘肃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2014年4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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