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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齐生杯”甘肃省第十五届钓鱼锦标赛(平凉站)竞赛规程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更新于:2015/8/12 9:35:37 阅读:

平市体总发〔2015〕6号

关于印发“鼎齐生杯”甘肃省第十五届

钓鱼锦标赛(平凉站)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市州钓鱼运动协会:

根据甘肃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年度竞赛通知,定于8月23日在泾川县金龙渔业园区(甘肃省钓鱼运动协会比赛训练基地)举办“鼎齐生杯”甘肃省第十五届钓鱼锦标赛平凉站比赛。现将《“鼎齐生杯”甘肃省第十五届钓鱼锦标赛(平凉站)竞赛规程》予以印发,请积极组队参赛。

附:《“鼎齐生杯”甘肃省第十五届钓鱼锦标赛(平凉站)竞赛规程》

 

“鼎齐生杯”甘肃省第十五届钓鱼锦标赛

(平凉站)竞赛规程

 

一、批准单位:甘肃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二、主办单位:甘肃省钓鱼运动协会

三、承办单位:平凉市体育总会 平凉市钓鱼运动协会

四、协办单位:泾川县文体广电局 泾川县金龙渔业园区

五、冠名单位:北京鼎齐生钓鱼文化有限公司

六、赞助单位:甘肃小鱼儿钓具坊

北京鼎齐生钓鱼文化有限公司

陕西水茂渔业有限公司

泾川县金龙渔业园区

七、媒体支持:甘肃电视台、平凉电视台、平凉日报、泾川电视台、湖南卫视快乐垂钓、四海钓鱼

八、竞赛时间、地点:2015年8月23日7:30,泾川县金龙渔业园区(甘肃省钓鱼运动协会比赛训练基地)。

九、参赛资格与名额:省内外钓鱼爱好者年龄在18周岁以上65岁以下者均可报名参赛,参赛名额详见补充通知。

十、比赛项目与场次

(一)3.6米手竿钓对象鱼两场

(二)4.5米手竿钓混合鱼两场

十一、竞赛办法

(一)比赛分别在8个赛区内循环进行,运动员抽签决定赛区。每场比赛重新抽定钓位号后统一换钓位。

(二)裁判规则:参照中钓协《淡水放养水域钓鱼比赛规则》和《钓鱼比赛裁判法》执行。

(三)采用日瓦钓鱼软件进行抽签,凡是参赛运动员须持有省钓鱼比赛积分卡参赛,无卡者可在赛区购买。

(四)本年度分站赛按全省一类钓鱼赛事积分标准积分。即:第一至八名分别积200分、180分、160分、140分、120分、100分、80分、60分,第九名以后积15分;总决赛积分标准为:第一至八名分别积400分、  300分、200分、180分、160分、140分、120分、100分,第九名以后积80分;外省选手不予积分。

十二、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团体奖(每队四人):团体名次录取前十名。前三名颁发奖金、奖杯与证书;第4至10名颁发奖品、证书;

奖金标准:冠军4000元 亚军2000元 季军1000元

第4名至6名每队价值800元奖品。(精品支架、仕挂‘芯’、仕挂‘堵’、小配件四样四套。每人一份),7至10名每队价值660元奖品(不锈钢全磁拉饵盘、三件套和饵盆、小配件四样一套,每人一份)

(二)个人奖:个人名次录取前30名。前三名颁发奖金、奖杯与证书;第4名至10名颁发奖金、奖品、证书,11至30名颁发奖品、证书。

奖金标准:冠军8000元 亚军3000元 季军2000元

第4名至10名每人奖金400元加195元奖品(双层对开子线盒、8柱主线盒、30CM抄网头、小配件四样两套),第11名至20名每人319元奖品,(精品支架、16柱主线盒、对开子线盒、小配件四样一套)第21至30名每人260元奖品。(帝豪抄网杆、38CM抄网头)

(三)特别奖:最重重量奖一个(两场混养之合)、最多尾数奖一个(两场对象鱼之合),巾帼奖一个(女选手四场成绩最佳者),各奖800-1000元钓竿一支。

(四)纪念品:参赛选手均可获赠由北京鼎齐生钓鱼文化有限公司提供的精美钓鱼防晒服一件、钓鱼帽一顶、日本顶级原丝两盘,(价值500元)。

(五)抽奖:赛后有50份奖品抽奖活动,有重奖惊喜。

十三、报名、报到

(一)报名办法:平凉周边各省、市、县钓鱼协会、俱乐部、渔具店均可报名。

参赛选手须填写报名表,并加盖所属体育部门(钓鱼协会)或单位公章,于2015 年8月18日前,寄送或短信至平凉市钓鱼运动协会汇总,并将报名费汇入指定账户,逾期不给予报名。

联系人:刘晓峰  电话:18793373335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石家巷6号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平凉西城路支行

账号:6216360101001009287

(二)报到地点:泾川县金龙渔业园,(甘肃省钓鱼协会训练比赛基地)

地 址:泾川县瑶池山庄对面,(泾川县东一公里)请参赛选手于8月22日9:00-18:00报到。未按时报到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参赛,报名费将不予退还。

(三)推荐酒店

泾川县温泉宾馆,(协议价125元/标准间)

联系电话:

泾川县瑶池山庄,(协议价80元/标准间)

联系电话:13909336618

参赛选手也可自行预订其他酒店。

十四、参赛费用

(一)参赛选手往返旅费和比赛期间食宿均自理;

(二)报名费每人200元,每队800元;

(三)甘肃省钓鱼协会比赛积分卡50元/张;

(四)组委会免费提供比赛日午餐及饮用水。

十五、仲裁、裁判员

裁判长与仲裁由主办单位选派,裁判员由赛区选派。

十六、成绩与积分查询网站

甘肃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www点gssstzx点com钓鱼协会板块。

十七、免责声明:

凡报名参赛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参赛者须自行评估并风险自负。请参赛选手提前自行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

十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九、本规程解释权属甘肃省钓鱼协会。

附:《比赛规则》

 

 

 

比 赛 规 则

 

一、赛场于赛前按规定时间封闭。运动员集体试钓时间由组委会安排赛前在规定时间进行。

二、运动员按规定时间到达赛场后,凭参赛证按参赛项目抽签确定钓位。运动员在裁判员引导下分区按顺序排队入场,对号入位。

三、参赛运动员不得擅自更换钓位,比赛中运动员不得互通信息,比赛期间如需要离开钓位,须经分区裁判长批准。

四、饵料自备,严禁使用用虫饵、活饵、拟饵,禁用拉拉糊、果冻、麻团以及有毒有害饵料及添加剂,不得传递饵料。禁止毁窝、禁止双钩以外挂饵料垂钓。

五、参赛钓具按规定执行,可携带符合规定的备用竿一支。准许交替使用钓具,但不得两支以上钓具同时下水垂钓。比赛前任何钓具不得入水。

六、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信号发令为准。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应立即收竿,将钩、漂提出水面,等候裁判员计量,未入护的鱼一律不计成绩,不得将结束信号发出后的鱼获装入鱼护。未计量前,包括零鱼获者在内的所有运动员不准提动鱼护,否则视为违规行为。统计鱼获量时其它运动员不得围观。成绩经本人和相邻钓手确认后方为有效。

七、比赛必须挂立漂单漂正规抛竿垂钓,主线至漂尾长度不得长于50公分。除浮漂外钓组上不得有其他产生浮力的装置。

八、比赛中禁止喧哗,禁止在钓位上吸烟、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和发声计时器及其它电动辅助设备。不得向赛池内泼水和乱丢脏物,每场比赛结束后运动员须将本钓位清理干净,离开钓位前必须将本场产生的所有废弃物品投放到指定地点或容器内,否则视为违规行为。

九、手竿钓对象鱼尾数赛项目限用3.6米手竿一支(正负3cm);手竿钓混合鱼总重量赛项目限用4.5米手竿一支(正负5cm);线总长度不得超过竿长0.3米,鱼钩1-2只,规格、拴法不限,必须使用无倒刺鱼钩。

十、运动员的垂钓区域以左右临位的中心线为准,不得超出。手竿比赛垂钓点离岸距离必须超出竿长,越位抄鱼不计成绩。

十一、比赛期间禁止换人,否则视为违规行为。

十二、运动员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遵守赛场管理制度,尊重赛会组织人员的辛勤工作,听从裁判员的现场指挥。

十三、对违反上述规则的行为,分别采取下列处罚:

第一次罚加该场比赛成绩3分,第二次取消该场比赛成绩。运动员故意犯规并对他人比赛造成严重影响者,取消该项比赛成绩。运动员作弊,弄虚作假,投放毒饵及其他有害鱼类生存的物质,干扰他人比赛,不服从裁判,无理取闹及其他严重违规行为者,经总裁判长批准,取消比赛成绩。

地址:兰州市金昌南路332号省社体中心办公楼 电话:0931-8817627 传真:0931-4810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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