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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关于举办第一期跆拳道项目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更新于:2017/7/5 15:14:02 阅读:

各市、州体育局,甘肃矿区、大专院校、健身俱乐部等相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体育经营市场秩序,全面推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体育行业资质准入制度,规范其行业行为和提高从业教练队伍的专业技能水平,保障体育健身场所有序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一期跆拳道项目初(中)级国家职业资格认证鉴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网络报名:2017年7月5日至14日

报到:2017年7月15日14:30

鉴定:2017年7月20日至21日

地点:兰州市七里河区龚家湾兰州工业学院

二、举办单位

甘肃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甘肃省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三、培训单位

甘肃省跆拳道拳击运动协会

四、鉴定方式

考试采用笔试(闭卷)和技能考核的方式,试题由国家体育总局题库抽取;技能考核根据初级考核标准由考评员进行统一考核。

五、考评人员

由举办单位选派获得国家职业鉴定考评资质的人员担任。

六、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条件之一者)

(一)具有一定的跆拳道专业技术基础,各健身场所和跆拳道俱乐部从业人员,从事或准备从事跆拳道教学指导工作的人员,经本次初级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二)已取得体育中等专科以上学校相关运动项目毕业证书,经本次初级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中级(具备条件之一者)

(一)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次中级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二)取得二级(包括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至少一年,经本次中级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三)高等院校体育专业专科以上,从事相关运动项目,经本次中级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的。

七、考核发证 

对参加培训考核鉴定合格者,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体育总局统一颁发跆拳道社会体育指导员初(中)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培训不合格的,不予发证。

八、相关费用 

(一)鉴定收费标准:甘发改收费〔2016〕945号文件执行初级315元 ,中级355元  ;

(二)鉴定费由甘肃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收取;

(三)交通、食宿等费用学员自理。

九、报名办法与有关要求

报名人员请于2017年7月4日至11日前登陆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网络管理平台(http://www.sportosta.org.cn/ost/homePageAction.do?method=init&orgname=甘肃&ipflag='0')自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十、报到时间、地点与相关要求

学员请于7月15日下午14:30到兰州市七里河区龚家湾兰州工业学院报到,报到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一)网站《考生报名表》;

(二)身份证、学历及其它相关证书原件;

(三)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审批登记表(电子版可从甘肃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十一、注意事项 

(一)学员须自行办理培训鉴定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学员须自备跆拳道服;

(三)联系人:刘举斌 0931-8817792    13919101621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关于举办2017年甘肃省第一期跆拳道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的通知.doc

地址:兰州市金昌南路332号省社体中心办公楼 电话:0931-8817627 传真:0931-4810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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