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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关于举办2017年第四期健身教练社会体育指导员初级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更新于:2017/5/16 12:04:29 阅读:

各市州体育局,有关高校,健身场(馆)、俱乐部等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体育健身市场,培养符合健身标准要求的从业人员。提升健身教练职业能力,推动体育健身经营场所从事体育项目专业指导人员的资格认证。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培训基地相关规定,经省社体中心、省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研究决定,定于2017年6月18—28日在甘肃威爱斯健身·浩泰举办健身教练社会体育指导员初(中)级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鉴定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网络报名:2017年5月16日—6月10日

报到:2017年6月18日

培训:2017年6月19日至27日

鉴定:2017年6月27日至28日

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2618号(天庆花园门口)二、举办单位: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省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三、培训单位:威爱斯健身·浩泰

四、鉴定方式:鉴定采用笔试(闭卷)和技能考核的方式,试题由国家体育总局题库抽取;技能考核根据初级考核标准由考评员进行统一考核。

五、申报条件

(一)初级(五级)健身教练(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高等院校体育专业专科以上毕业证书。

(二)中级(四级)健身教练(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高等院校体育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并有一年健身教练实际工作经验者。

3.取得一级(含)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六、考核发证

对参加培训鉴定合格者,由国家体育总局颁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并在全国通用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培训不合格的,不予发证。

七、相关费用 :

(一)鉴定收费标准:甘发改收费〔2016〕945号文件

初级240 元,中级270元

(二)鉴定费由甘肃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收取。

(三)学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八、报名办法与有关要求

报名人员请于2017年5月16日至6月10日前登陆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网络管理平台(http://www.sportosta.org.cn/ost/homePageAction.do?method=init&orgname=甘肃&ipflag='0')自行网络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九、报到时间、地点与相关要求

学员请于2017年6月18日上午08:00—20:00威爱斯健身(浩泰点)办理确认手续。

报到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一)鉴定网络管理平台《考生报名表》;

(二)身份证、学历及其它相关证书原件;

(三)《2017年健身教练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报名表》、《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审批登记表》(电子版可从甘肃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十、注意事项

(一)学员须自备运动服

(二)联系人:刘举斌  0931-8817792   13919101621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威爱斯国职培训通知.doc

鉴定审批表.doc

地址:兰州市金昌南路332号省社体中心办公楼 电话:0931-8817627 传真:0931-4810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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